在deadline前還是決定了,回到舊地運動,叫我冤大頭好了!!!

好不容易養成的運動習慣,也維持了六,七年,就算不回去,去其他地方也是得花錢,不然就停了,考慮到最後一天,還是回去!

這兩天的人爆多,一半以上都是熟面孔,好處是多點熟悉感,缺點是,得避開不想多聊的狀況,這種地方,久了,婆婆媽媽特多,很麻煩!

喜歡它哪裡?多時段的課程及不用孤軍奮鬥的各種器材,重要的是那大熱水池,是最好的舒壓利器,還有那自在的更衣室.

另一個習慣慢慢回復,樓下的金石堂,以往是我運動完get lost的秘密基地,它有著用嗅覺才找得到的隱密cafe,這兩天讓我沉浸在"拉哈爾茶館的陌生人裏",這感覺既熟悉又舒服!

我想多了一個好理由讓我多跑市區,不然已經懶到快變超宅女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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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vidayog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