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幾天做了一些事
但都做完才發現   相機咧?
沒拍到照片

比方說
1. 我開車了,ya!(拜託,路上開車的人都不是人嗎?講地好像會開直昇機一樣~~~)
這事不得了,話說大學年紀一到,駕照馬上到手,但沒人敢讓我碰車,家裏都是大台車,
我爸寧可我走路也不願意讓我開,現在,john冒著大冷汗,教我好幾次,我真地很小心,
不敢開玩笑,他一直耳提面命,這事很危險,攸關生命安全,我真地都有聽進去 ,昨天去捷運站接他,
看到我開車,嚇地他嘴巴合不起來! 我不會亂開地,相信我!    終於跨一大步出去了!!!!

2.我用30分鐘煮了一餐清粥小菜,被誇好吃,哈!我越來越厲害了!

3.下一件事,七點半把早餐弄好,john出門上班,我洗衣拖地,天啊!我是女神!
歐巴桑女神!!!

打了一個好大的哈欠,曬衣服去,再睡個覺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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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vidayog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