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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小孩這件事,到現在"大人們"還是各持意見,這七年教學下來,我是越來越不能忍受這件事情!

讚成的人:小孩不對,該打還是要打,"不能寵!!"

我一直不懂不打小孩就叫寵嗎? 教養方法何其多,為什麼偏偏就選這一項,我想選這項的原因大家都知道---最省時,且最具恐嚇效果; 但大家也都知道--- 傷害的造成是最大也是最久!!!So, why?

不讚成的人:要有耐心,有愛心,用盡最人性的方法做教養!

但具備以上條件(有耐心,有愛心)的人真地不多,大家口頭講講,虎頭蛇尾的結果是真地寵壞了!!!容我講一句不好聽的話:大人不長大,小孩也長不大,應該說長不"好".

我不是自以為是要批評這件議題,而是又有血淋淋的例子出現;那天看到早上一班小班(5歲)的孩子被自己的家長打到半邊臉瘀傷,年紀還只有小班,我問母語老師怎麼回事,也才知道又是一個怪家庭,兄弟兩,小的一天到晚被揍,哥哥很受寵愛,聽老師說幼幼班時第一天幫他換尿布,才發現整個屁股都瘀傷,她說她邊哭邊幫他換,過了一兩年情況稍好,但新傷偶而還是會出現!---------------------


前陣子看完天下出版的"永遠的林格倫",一本關於已故瑞典國寶級童書作家Astrid Lindgren的好書.
她不只是童書作家,更是瑞典的意見領袖與弱勢族群代言人.她的Never Violence是一項影響深遠的主張,也已經落實在北歐國家.下面是我節錄自書中的故事,希望還沒看過這本書的人能因這個故事教育家長及大人們,動點腦筋用別的方法處罰孩子吧,if the puishment really needs to be done!


Page 82(Never Violence)絕不施暴

Never Violence這一詞的由來大概是在林格倫20歲時,一個年紀頗大的牧師娘跟她說的親身經驗. 事情是發生在牧師娘剛為人母的時候,年輕的她並不贊成打小孩(那時折樹藤來鞭打孩子是司空見慣的事).
直到有一天,她的孩子四五歲時,做了一件事讓她認為得給他有生以來的第一頓教訓.她叫孩子自己到屋外找一根籐條回來,好讓她懲罰他.那小男孩出去了很久,回到家時一邊哭一邊跟她說:[ 媽媽,我找不到籐條,但是這裡有顆石頭,你可以拿它丟我. ]
小男孩哭地很厲害,就在那時候牧師娘立刻理解孩子的想法.原來孩子所想的是:如果媽媽就是要傷害我,那麼最終她用什麼打我並沒有差別,石頭也可以.牧師娘一想到這裡,便把孩子擁入懷裏跟他一起哭泣.後來牧師娘把石頭放在廚房的廚櫃上好隨時警惕自己{絕不施暴}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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